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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08-04-02 10:46:45 浏览人次

 

    

各专业园区、创业中心,区内各相关企业:
  根据《郑州市"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要求和市跨越式发展的目标任务,为促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同时为企业争创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造条件,从而加快高新区科技研发中心建设步伐。现组织区内企业组织开展2008年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应按照《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认真填写《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申请书》,编制《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科技局、各专业园区、创业中心指导申报单位编写申报材料,审核申报材料;
  (三)申报工作由高新区科技局组织统一受理;
  (四)申报单位从通知附件中下载《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申请书》和《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相关材料。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1、省、市百户重点企业和50户高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科技自主创新工程企业,承担省、市重大科技专项的企业。
  2、已认定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而未组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
  (二)申请条件
  申请组建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雄厚的研发实力,具备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并在科技研究和开发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国内或省、市内同行业中有一定影响。
  2.具备基本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
  3.拥有较强的技术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在组建过程中能保证资金的落实。
  4.领导班子创新意识强,组织管理机构高效精干。
  (三)认定条件
  申请单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直接认定为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在产业化研究与开发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连续多年承担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产业化项目,新产品率达到40%以上。
  2.在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获得过部级、省、市科技进步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能力,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 
  3.拥有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相关行业同行认可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工程技术带头人2-3人,拥有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0人以上。
  4.基本具备了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中试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总值达到400万元以上;培训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5.拥有较强的技术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按技术领域的不同,企业技术开发的费用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要达到2-5%以上。
  (四)申报材料
  《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申请书》和《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简易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报送高新区科技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已认定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而未组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请按申报的相关要求提供申报材料两份、电子文档一份。承担2项及以上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未按时结题的不受理其申报材料。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受理时间:2008年3月26日-4月10日(上午 8:30-11:30、下午14:30-17:00)
  申报地点: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局
  电子信箱:happy2391@163.com
  联 系 人:张坤戈
  联系电话:67983663

chinavvv_0803261447203200.doc  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申请书(2008)

chinavvv_0803261447411330.doc  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中部软件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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